莲池书院
清刻“六人小传”刻石
【简介】
本刻石在直隶图书馆南金公殉难碑廊中,为“明末殉难官吏碑群”之一, 时代背景见“重建张光禄井亭碑铭”之简介。刻石横96.5厘米,纵59厘米。 嵌北壁上,上刻金毓峒、何复、邵宗元、张罗俊、张罗彦和尹洗六位殉难者的简历。原碑无标题。
【录文】
金毓峒,字鶴冲,一字��鹤,完縣人。崇禎進士,授中書,轉御史,出按陝西,召還,命監宣大軍。赴山西,賊騎已逼,遂入保定,偕邵宗元等共城守。盡出家財募士,分守西城。城陷,被執。一賊挽赴三皇廟,使見賊帥。至廟門,遇井,奮拳毆賊仆,躍入井中,甲申三月二十四日也①。越三日,出之,面如生。名其井曰“金公井”。
何復,字見元,山東平度州人。崇禎進士。以忤閹宦陳鎮彝有直聲②。甲申三月,由水部郎出知保定府,單騎入城。時邵宗元攝印城守,公念臨敵不更將之義,視事不受篆,集諸生于城隍廟講《論語》“見危受命”章③。城將陷,親舁西洋巨礟擊賊,火發焚死。
邵宗元,字景康,徐州碭山人。由貢生任保定府同知。甲申,流賊破固關,公方攝府篆,集紳士共城守④。督師李建泰聞京師陷,諷公降賊⑤。公流涕,讓之⑥。城陷,抱印罵賊,遇害。
張羅俊,字元美,清苑縣人,都督僉事張純臣長子。崇禎進士。甲申二月,賊逼京師。公同弟羅彥首倡大義城守,分守東門。聞京師變,下令人綴崇禎錢一枚於項,以示戴主。城陷,公持刀砍賊,兩手抱賊,嚙其耳,刃交背死。一門死者凡二十三人,族子震亦同遇害⑦。
張羅彥,字仲美,羅俊弟。崇禎進士,授行人,遷吏部文選郎中,歷官光祿寺少卿;謫歸里居⑧。倡義城守,凡兵事皆決之公。城陷,公馳至家,大書庭壁曰:“光祿寺少卿張羅彥義不受辱。”引鏡大書“忠”字於額,遂經死⑨。無敢瘞者,獨三犬護其尸旁。一犬噬一跣足賊,絕其拇。賊駭,乃令人籍藁埋之⑩。
尹洗,字淨明,安肅人⑪。萬曆進士,官戶科給事中。城陷次日,為賊所獲,不屈,死。
【注释】
①朝门:前后两道门之间的过道。仆:向前跌倒。甲申:明崇祯十七年(1644年)。
②忤:触犯。直声:正直的名声。
③篆:官印。因印文多用篆书,故称。见危授命:遇到危险肯付出生命。
④固关:即井陉故关,是山西进入河北井陉的要隘。公方摄府篆:谓邵宗元刚刚由同知 (副知府)代理知府。“摄”,代理。“府篆”,府印。此处代称知府一职。
⑤讽:用委婉的语言暗示、劝告。
⑥涕:泪。让:责问,责备。
⑦族子:同族兄弟之子。
⑧行人:使者。谪归里居:因罪革职回乡居住。
⑨引:执持,拿着。经死:上吊而死。
⑩藉藁埋之:指用席子裹着尸体将他埋了。“藉”,以草荐垫衬。
⑪安肃:今河北徐水县。宋时置安肃军,以后或为县或为州,1914年改今名。
河北大学文学院、莲池书院 莲池石刻研究团队考据整理
(王亚彬、 郭彤旭、朱海勇、张坤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