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保定路总管府题名之记》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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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布时间: 2024-04-25 08:53:54

《保定路总管府题名之记》碑目前立于古莲花池园内东南碑群。该碑史料价值大,为研究元代保定地方行政制度提供了宝贵资料。1986年重修保定市前卫路桥时被发现,同年被移入古莲花池加以保护。

该碑碑高141厘米,宽78厘米,厚20厘米。已残,下部正中有一直径约20厘米的圆洞。该碑始刻于元至正十五年(1355)九月,碑额篆书“保定路总管府题名之记”。碑文自上至下分为八段,第一段占到了碑身长度的四分之一,为“记”的部分,共三十四行,三百八十七字。

碑文记述的是元末保定路“为治之难”,按照朝廷“保任督摄之制”的要求从中央和各地调遣官吏来任职,监郡官锁住(字士瞻)和总管王茂材(字可表)共同商定“刻氏名于石”。第二段和第八段是“题名”部分,刻写的是保定路总管府主要职官的题名,依次是达鲁花赤、总管兼府尹、同知、治中、判官、推官、经历等,每种职官各占一段,各段行数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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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路总管府题名之记碑

碑记出自名家:《明史》这样记录危素

碑记由危素撰并书。危素(1303~1372),字太朴,号云林,江西金溪人。曾仕于元,入明为翰林侍讲学士,《明史》有其传。能诗文,亦善书法,楷、行、草三体并臻于妙。明宋濂《学士集》说危素“博学善文辞,尤精于书,得片纸只字者,宝秘以为荣”。除此之外,他还是著名的历史学家,曾负责主编宋、辽、金的历史。著有《说学斋稿》《云林集》《危学士集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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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保定路总管府题名之记》碑拓片全貌

与众不同:刻制历经十余年

这通碑的刻制经历了十二年之久,这也是与其它碑刻最大的不同之处。根据碑文可以得知,元至正十五年(1355)九月,危素率先将锁住和王茂材等人的情况书写下来并刻石记录,其余的官吏则由后人书写和刻制,这也就导致了该碑“题名”部分的刻字大小、优劣、行距、间距等都不统一,有的刻写的比较细致认真,有的则出现了丢字现象,比较粗糙。碑文所记载的时间最晚到至正二十六年(1366)一月,此时距离元朝灭亡仅隔两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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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保定路总管府题名之记》碑拓片局部

史料价值:古城保定在元代的行政“级别”

该碑史料价值大,为研究元代保定地方行政制度提供了宝贵资料。总管府是元朝设于各路的官署名,主要管理地方司法民政事务,兼管劝农事,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治中、判官、推官、经历、知事等官。碑文所列官职即是按照这个顺序来刻制的。

根据碑文记载可知,保定路总管府的主要官员任职时间虽长短不一(最长的有四年,最短的只有十个月),但却是以“大换班”的方式,整体调动了四次。

除此之外,碑文中“国朝灭金之六年(1239),即清苑县置顺天府,立军民总管府。至元十二年(1275),改保定路,隶七州十九县,盖河北大郡也”句,也与《元史》卷五十八的记载“保定路,本清苑县,唐隶鄚州。宋升保州。金改顺天军。元太宗十一年(1239),升顺天路,置总管府。至元十二年(1275),改保定路,设录事司。”是一致的。